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27:26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兖州区为民服务中心7楼714,联系电话:0537—343655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一)坚持常态化主动公开

2023年度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条,其中政府机构类(领导信息)1条,政策文件类(部门文件)1条,政府工作报告(执行措施、进展情况)4条,财政信息类(预算决算)2条,人事信息类(人事任免)1条,组织管理类(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推进、工作培训)4条,公告公示类(通知公告)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做法)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二)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

2023度本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公民个人申请,相比2022年度增加受理2件,涉及内容为压煤村庄搬迁政策咨询,全部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备案。申请答复情况为:“部分公开”3件,“不予处理”1件,无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败诉案件。

(三)完善工作制度,加强信息管理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法依规发布各类信息。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手续,确保“发布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发布”。

(四)聚焦主要渠道,优化公开平台

本单位所有政府信息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在本单位办公地点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方便公民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现场查阅有关政府信息。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是结合压煤村庄搬迁业务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还不够深入。下步将发挥好服务群众的工作职责,坚持“工作就在一线的”工作理念,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力度,降低政府信息获取门槛,引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规行使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3〕30号)要求,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压煤村庄搬迁服务中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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