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4-01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镇街、部门会议
成文日期 2024-04-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2024年办公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24-04-12 09:32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1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东峰在局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办公会,具体事项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中美双方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合作共赢的重要性,庄严宣示中国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让中国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坚定信心,为推动建立稳定、可持续、富有成效的中美关系提供了中国方案。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保持定力、增强信心,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做好生态环境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包括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根据区域不同生态环境特征,结合各种环境要素的保护需要,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要做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方位推进整改落实和生态环保各项任务;二要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准入关,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不断开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三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继续加大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各项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三、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会议指出,要抓实执法工作,针对当前暴露出的监督执法履职不到位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加快解决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四、传达学习《严防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宣传手册》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环境管理的顶梁柱,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决策的基本依据。要加强宣传,认清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行为,明确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充分认识到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对“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站点运维保障和防范人为干扰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上予以推动落实。要同各镇(街道)、住建、水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好严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干扰环境监测行为的发生,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五、安排部署其它重点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南大桥国控断面达标工作颜局长牵头,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河工作,协调好水务部门,适时进行生态补水,保障水质达标;(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伴随天气逐渐回暖,我区面临主要问题将是O3污染请各镇街开启雾炮作业,适度进行雾炮和洒水工作,降低臭氧浓度,请指挥部办公室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机制,加强对相关责任部门调度,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测抽测,确保国三及以上非道占比不低于70%的市级标准,加强对工业企业喷涂、沥青铺设、汽车烤漆等涉VOCs行业检查力度;(3)安全生产方面,要加强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对危废库建设位置进行检查以及对危废产、储、运、处全环节进行监管,同时进行对环保设施、治污设施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

出席人员:局全体人员、各镇街环保站长

列席人员:

记录人:张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