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3-082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3年2月22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出台《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济兖政字〔2023〕1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依法治市委部署要求,兖州区人民政府出台《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推动兖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决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中共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针对兖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出台《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通过全方位展示兖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重要举措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共3部分9条。
(一)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区委依法治区委牵头抓总,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推动相关法治措施制定和实施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通过常态化学法、制度化述法和规范化考核,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压紧砸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每年通过书面、实地督察形式开展全面督察、专项督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头雁效应”,严格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在全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发挥专业职能,积极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依规决策。出台《济宁市兖州区行政执法监督与执纪问责协作机制(试行)》,率先运用“一案双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复议“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组织败诉部门单位、法律顾问等召开败诉案件分析会,对败诉案件逐一梳理分析,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行“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打造“兖周到”服务品牌,加快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巩固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运行机制,持续巩固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构建起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开展法律援助“春风行动”,助残公益巡讲等活动,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托微信群、“志愿山东”等互联网平台,结合“一月一主题”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活动、“法治赶大集”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零距离”。积极探索“‘严’快办”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解读单位:区司法局
联系人:徐皎洁
联系电话:0537-34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