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000/2022-05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教体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9-0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兖政办发〔2022〕3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3 14:51 信息来源:兖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日前,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们邀请到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瑞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请问这一《工作方案》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从完善政府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工作措施、实施步骤等方面全面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为我区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提供政策支持和理论引导。

问:为2025年成功创建,区教育局怎样推进相关工作?

答: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区教体局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2年7月—8月。认真学习国家、省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相关文件,研究创建工作具体要求。开展对标自查, 梳理分析问题与差距,提出工作措施,制定工作计划。多渠道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工作,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二)2022年9月—2024年6月。制定《济宁市兖州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镇(街道)和幼儿园的职责分工,落实创建任务,形成创建合力。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订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定任务、定人员、定标准、定时间,抓紧抓实抓好各个环节。

(三)2024 年7月—2024年10月。对照教育部督导评估办法,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加快推进工作任务完成,在自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申报登记表、区级自评材料等材料,按程序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报对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自查情况进行复核,正式申请市级复评。

(四)2024年11月—2025年8月。根据市级复核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多措并举,积极整改,全面补差补缺,力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五)2025年9月—12月。综合分析、汇总整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相关资料和数据,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各类申报材料,建立迎评台账,召开迎评动员会,成立迎评工作组,细致做好迎接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落实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力争2025年通过国家认定。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具体联系人:狄媛媛

咨询电话:0537-3414276


济兖政办发〔2022〕3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