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4日,兖州区供销社召开部门办公会议,就加强社有企业监管进行了研究讨论。
会议决定,切实履行供销社出资人代表职责和监事会监督职能,依章依规加强社有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兖州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主动接受上级巡察、审计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社有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出席:王怀琴、张志刚、孙静、毛宁、肖从秋
列席:无
记录:姜凤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