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21-05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9-01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发〔2021〕10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07 14:47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区政府编制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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