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MZJ/2021-088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民政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6-14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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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兖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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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综合素质强、服务意识优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社区工作者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议打分,更全面、合理评价社区工作者的个人表现及工作实绩,通过各方面的考核激励措施,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的积极干事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助力社区工作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赵海然
联系电话:0537-3412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