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21-06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济兖政发〔2021〕5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区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1-03-26
10:36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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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印发的相关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和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决策依据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58号)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增强文件的协调性、时效性、针对性,更好发挥文件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四、重要举措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和最新上级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内容交叉、相互矛盾、缺少衔接协调,滞后于实践发展,内容难以操作和落实,上位文件已作出修改、下位文件未及时进行相应修改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并作出相关清理决定。重点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制约新旧动能转换、损害营商环境、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联系人:屈勇 联系电话:0537-341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