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1-08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为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国控、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和南四湖水质安全,按期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订的工作目标,根据我局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背景
南四湖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泊,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主要调蓄枢纽和淮河流域主要蓄滞洪区,承接鲁豫苏皖4省34县(市、区)3.17万平方公里范围的来水。推进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关系到南水北调水质和生态安全,关系到南水北调国家战略工程实施。省、市高度重视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确要求编制实施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编制完成济宁市兖州区《方案》,明确了各项治理任务。
二、决策依据
按照2020年12月27日济宁市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环办〔2020〕30号)文件,结合兖州区实际,制定《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为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任务目标,南四湖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调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重要举措
《方案》确定了四点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南四湖流城济宁市城内水质水体监测
在现有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入境、入河重点位置全天候自动监测,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工作。配合济宁市做好重点入境和入湖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对我区入境入湖河流开展现场核查,选取监测必要点位,新建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结合现有的自动水质监测站,到2021年12月,实现对河流水质进行全范围、全时段监测,确保及时应对水质超标问题,提高应对水环境风险能力,开展上下游水质联防联控工作。
(二)全面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口设置,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确保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取缔工业企业非法排污口。积极实施工业企业排污深度治理,切实削减特征水污染物排放量。
(三)加强人工湿地建设和功能提升
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切实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南四湖水质。建立湿地管护制度,安排专人队伍,加强湿地日常管护。落实湿地管护保障资金,2020年底前,建立湿地管护资金列支年度计划。
2021年1月底前,对工湿地进行摸底调查,核查建设规模、进出水量等指标。积极向国家、省级争取专项资金,逐步实施功能退化湿地恢复提升工程,强化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功能。
(四)全力推进高盐水治理工作
废水直排外环境的企业,以硫酸盐、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站位,靠前治理,克服地质原因,按照调水水质要求,完成以煤矿、电厂外排水为主的重点涉水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确保外排水达到《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联系人: 陈金阳
联系电话:0537—3945018
链接:济环兖〔2021〕12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