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1-08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局机关各科、室,生态环境事务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2021年3月10日
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国控、省考断面稳定达标和南四湖水质安全,按期完成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制订的工作目标,根据我局职责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期限
(一)近期目标:河湖水质全面达到考核目标 (2020-2021)
2021年底前,国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划考核任务目标;市域内入境、入湖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监测体系初见成效,水质监测、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已建成的功能退化湿地得到有效治理修复,水质净化能力提升;水生态环境在"十三五”基础上明显改善。
(二)远期目标:南四湖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调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2-2025)
国控、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目标;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地质原因除外);强化污染防治与环境风险管控,保障南水北调东线水质安全。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获得感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 全面加强南四湖流域济宁市域内水质水体监测
在现有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入境、入河重点位置全天候自动监测,重点时段加密监测工作。配合济宁市做好重点入境和入湖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对我区入境入湖河流开展现场核查,选取监测必要点位,新建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结合现有的自动水质监测站,到2021年12月,实现对河流水质进行全范围、全时段监测,确保及时应对水质超标问题,提高应对水环境风险能力,开展上下游水质联防联控工作。
(二) 全面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口设置,加强排污口水质监测,确保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查处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清理、取缔工业企业非法排污口。积极实施工业企业排污深度治理,切实削减特征水污染物排放量。
(三) 加强人工湿地建设和功能提升
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切实削减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保障南四湖水质。建立湿地管护制度,安排专人队伍,加强湿地日常管护。落实湿地管护保障资金,2020年底前,建立湿地管护资金列支年度计划。
2021年1月底前,对工湿地进行摸底调查,核查建设规模、进出水量等指标。积极向国家、省级争取专项资金,逐步实施功能退化湿地恢复提升工程,强化水质提升及生态保护功能。
(四)全力推进高盐水治理工作
废水直排外环境的企业,以硫酸盐、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站位,靠前治理,克服地质原因,按照调水水质要求,完成以煤矿、电厂外排水为主的重点涉水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脱盐工艺改造,确保外排水达到《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科级干部任副组长,涉及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本方案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二) 加强资金支持
协调区财政局等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案谋划的项目,积极向国家、省级层面争取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
(三) 强化督导调度考核
制定月度任务目标,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定期通报、督办、推送问题,负责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镇街、部门进行约谈,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1.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南四湖流域污染
治理领导小组人员成员及职责
2. 综合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3. 水质水体监测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4. 工业排污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5. 水质净化工程提升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附件1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南四湖流域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人员成员及职责
组 长:马东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 磊 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庆雨 副局长
颜世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海涛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长
宋淑华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丁庆时 三级主任科员
李晓静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徐 芳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天晶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成 员: 王 健 办公室主任
卢逊燕 财务科科长
刘 琨 污染控制科科长
郁寒梅 许可服务科科长
邢咏梅 法制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丁庆时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分别是综合协调保障工作小组、水质水体监测工作小组、工业排污整治工作小组、水质净化工作小组。分别对应市生态环境局《济宁市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中各有关工作小组。
各小组制定完善各自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区直部门、各镇街,加强督导检查,积极牵头做好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
各小组工作成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小组日常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安排调度,紧急情况立即向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无遗漏。
附件2
综合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丁庆时 三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晓静 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天晶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成 员:王 健 办公室主任
刘 琨 污染控制科科长
吕承凯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局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兖州区域内水污染治理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调度等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议、上级领导检查活动等,负责起草工作方案、有关通知、督办函、通报等文字材料,负责整理有关会议记录、图文资料和编发会议纪要等工作;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帐和整改档案,实行销号管理,督导调度整改进展情况,督导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抓好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附件3
水质水体监测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颜世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天晶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
成 员: 刘 琨 污染控制科科长
吕承凯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
杨 洋 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局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辖区内入境、入河等水体水质监测工作;建立水文水质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监测网络、监测体系;部署实施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附件4
工业排污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颜世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海涛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 刘 琨 污染控制科科长
张言坤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振兵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焦 伟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
蒋 品 许可服务科副科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局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排污口审批,指导排污口设置;负责工业企业排污监管,知道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附件5
水质净化工程提升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丁庆时 三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刘 琨 污染控制科科长
成 员: 杨金辉 污染控制科副科长
陈金阳 污染控制科科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局南四湖流域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监督指导水质净化工程及生态修复项目建设。
附件:
济环兖〔2021〕12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济环兖〔2021〕12号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关于《济宁市兖州区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