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21-097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1-11-09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政府办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办字〔2021〕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
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6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形成质量可靠、安全畅通、智慧绿色、群众满意的现代化农村公路网络,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到2022年,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到2021年底,全区逐步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养护体制
1.区政府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关部门、镇街农村公路管护职责任务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各级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职能力建设和资金投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探索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的乡村道管护新机制,补齐乡村道管护短板。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农村公路管护方案,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省、市奖补资金;组织全区农村公路管护绩效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2.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全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镇街落实农村公路管护主体责任;推动开展农村公路路长制。(区交通运输局)
3.各镇街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护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严格执行国办发〔2019〕45号文件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区财政部门承担农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区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加大农村公路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公路路网建设,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质量。建立省、市、区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动态调整机制,标准参照市级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省级财政资金对县道养护给予重点支持,在总额范围内,省、市财政资金以外的部分由区财政兜底解决。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区财政局)
2.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投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鼓励将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其他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公路养护。鼓励采用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济宁银保监分局兖州监管组、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全面推行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设立区、镇、村道路路长,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评估工作,明确各部门、各级路长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区、镇、村道管理任务。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区、镇、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分类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择优选择专业化队伍,小修及日常养护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区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养护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区交通运输局、区“路长制”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强化法制和信息化建设。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绿色集约、融合发展、智慧创新等理念,探索废旧材料循环利用,推进“农村公路+”等多元融合,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区交通运输局、区“路长制”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按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全区农村公路发展工作的指导推动,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
(二)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评估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对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策制度,有效发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的积极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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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兖政办字〔2021〕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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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兖政办字〔2021〕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简明问答】【政策简明问答】济兖政办字〔2021〕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专家解读】【专家解读】济兖政办字〔2021〕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