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六十年(1795),兖州忽然爆出一个大新闻,滋阳县令陈时在衙署内自缢而死!
陈时,《清史稿·高宗本纪》作“陈照”,当误;《清实录》及《滋阳县志》均作陈时。他是云南人,举人,于上一年即乾隆五十九年来滋阳任职。他自杀的原因是:兖沂曹道员德明派了家人陈锦,开出传单,向他索要马车三辆去省城,陈锦依仗德明权势,出言不逊,“骚扰驿站”。陈时竟一时心窄,“畏罪自缢”——关于陈时的死因,留下的记载实在太简略,令人感到很难理解。例如按当时情况,兖沂曹道虽然衙门设在兖州(今酒厂址),但并非滋阳县令的顶头上司,中间还有个兖州府呢,德明凭什么直接向陈时索要车马?陈时即使拒绝,也是应该的,有何“罪”可“畏”?再说,陈时再窝囊,也是个堂堂县令,朝廷命官;陈锦再蛮横,充其量只是个恶仆豪奴,狐假虎威而已,陈时对他完全可以居高临下地处理,怎么会因此轻生?想来陈时死的背后,还有十分复杂的内幕原因,只是我们今天已经无法知道而已。
陈时死后,有关当局当然会百般遮盖,因为一个现任县令在衙署自杀,毕竟不是小事。不料有一个叫张晋的人,通过某种渠道把这事通了天——告到乾隆皇帝那里,这下子就麻烦了。
乾隆帝闻知此事,大为恼火。他在一个月内连续三下谕旨,追问此案情况。山东巡抚玉德奏报了对当事人的处分情况:“德明发往伊犁效力赎罪,陈锦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更使乾隆不满,认为“所办大错”。他在谕旨中说:“德明以满州道员,因公上省,辄敢擅用号马,多带车辆,复纵容家人滋扰,甚至拖累知县,致有自缢之事,情节尤重。此而不加严惩,何以儆官常而肃吏治?德明著改为绞监候,先于济南省城重责四十板,即在该司监禁,俾其知警惕。至陈锦以道员家人,依仗伊主声势,任意骚扰,滋阳知县陈时所发传单,即系陈锦开条转给,是陈时畏罪自缢,实由陈锦酿成……陈锦著即在该处绞决,以抵陈时之命,并为各省督抚司道家人长随滋事不法者戒。”乾隆的一纸手谕,把对德明的处分定为“绞监侯”(死缓),(《清风稿》作“论绞”),把陈锦定为“绞决”(死刑)。
乾隆在谕旨中说了很多有关吏治的门面话,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最重视的并不是对此案的具体处理,而是下属对他的态度。原来他已决定明年就让位给儿子颙琰(即嘉庆帝),又害怕自己一下台,下属眼中就没有他这个皇帝了。这在谕旨中说得很明白:“岂以明年届联归政之期,辄敢轻易尝试?……联仰承昊眷,康强逢吉,一日不至倦勤,即一日不敢懈弛,即归政后,遇有此等事件,亦严加整饬,宁可置之不问!”
乾隆对山东巡抚玉德十分不满,指责他“办理此案意有宽纵”;又怀疑德明动用车马上省是向玉德贿赂送礼:“德明……并非调任挈眷行走,乃既擅用号马十余匹,因何复用大车三辆之多?其所装载究系何物?必系私带苞苴辎重,或竟系馈送玉德之物,俱未敢定。玉德何以不详查具奏?殊属非是!玉德著交部严加议处。并著将德明车辆所载何物、系作何用,详细查明,据实具奏。”
玉德也是刚任山东巡抚不到半年。遇到的这个事件竟惹得皇帝如此动怒,不禁使他大为惶恐,便连忙上表章自责,请求处分。表章中有自己“初任封疆,不谙世理”的话;又说目前山东登州、莱州、青州一带海盗猖獗,提出请求“亲率官兵绢拿海盗”,以将功赎罪。不料乾隆却抓住他不放,说他“所奏殊属错谬”,又反唇相讥:没听说过女人要先学会生孩子再出嫁的!何况你曾当过藩、臬、道、府诸任,怎么能说是没有经验?至于海盗,无须你亲去征讨,你就老老实实地办德明的案子吧!你玉德如果再拖着不办,企图将就蒙混过关,那就直接把德明押解来京讯问,一旦审出真情,你这个山东巡抚应担当什么责任,自己想想吧。
乾隆的谕旨以每天四百里的速度快马驿传送到了玉德手里。玉德自然吓得屁滚尿流,再也没有了退路,只好老老实实地奏报“讯之德明,供曾备带如意、朝珠、蟒袍等件”,进省作为“送巡抚司道之用,因未经用去,现蒙抄出”。乾隆见奏,虽然也表示“骇然”,其实是他比谁都清楚,当时官员中的“私受馈受,相习成风”,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乾隆这几个谕旨下发的时间是在农历七月十一日至八月七日,我们不难设想,德明向陈时索要车马,正是为了向省里的玉德等督抚大员们送中秋节礼。所以,乾隆在上谕中说:“督抚如果洁清自矢,屏绝苞苴,则通省属员知督抚不收馈遗,自无备带上省为馈送之用者。兹德明携带有如意等物,如到省送礼之用,可见各省馈遗之风并未禁绝,特因德明被参,未经致送耳!此案因朕降严旨查询,该抚不敢隐饰,是以据实奏出。此外未经破露者,自更不少!”
乾隆皇帝在这里说出了当时的官场中的真实情况。可是他没有说,他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接受馈遗者。下边一级一级,其实都是学他的样。吏治的腐败,在封建社会是永远都难以根治的痼疾。就连前文曾介绍过的有“天下第一廉吏”之称的兖州知府张鹏翮,康熙帝就曾一针见血地当面指出:“尔自言一介不取,一介不与。若谓一介不与则或有之,一介不取则未必然。”又说他“在山东兖州为官时,亦曾受在规例。”康熙时犹如此,乾隆末距那时已近百年,吏治每况愈下,哪儿还有什么真正的廉吏?乾隆皇帝对这一点非常清楚,所以他在第三道上谕中就改变了态度,在讲了许多官员应清廉自律一类的大道理后,口气一转,说出了自己睁一眼闭一眼的态度:“朕不为已甚,不肯因此遍加严责也。”至此,因陈时自杀一案而引起的“廉政风暴”便 烟消火灭了。
我们读历代地方史志,照例可以见到记载清官能吏的《循吏传》或《宦绩志》,却很少见有“贪官传”或者“虐政志”,虽然有时候贪官比清官还多,虐政比善政还多。清官能吏我们在前面篇章已有介绍;本文所说的玉德、德明也很难单用“贪官”二字概括;而陈时,只是腐败吏治的可怜牺牲品而已。
手头还有两则有关清代兖州官吏的材料,不舍得丢弃,附带介绍于这里。
一则是关于雍正时的兖州知府吴关杰的。吴关杰曾经得到过皇帝的谕旨,这使他受庞若惊,为表忠心,便把谕旨装裱起来,“悬挂堂中,朝夕瞻仰”。还嫌不够,又命工匠把谕旨刊刻在兖州府衙门大堂前面的屏风上。仍嫌不够,就上书给皇帝,详细地叙述了自己对谕旨如何尊重的情况,又请求皇帝下旨给全国的各省、府、州、县,要他们都依照自己的办法,一律在衙门的屏风上刊刻谕旨,说这样做能够“时凛天颜于咫尺,勿忘圣训于须臾,触目惊心,甚为有益”。他本人自以为这么忠诚,升官晋爵当指日可待,不料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雍正是个比较务实的皇帝,对他的表演十分反感,在奏折上朱批道:“你本不是超群之才,料理好你分内的事就足够了。此等迎合之举,皆可不必;此等多事,朕皆不喜!”给他劈头浇了一盆冷水。关于吴关杰在兖州的政绩如何以及他后来的下场结局,笔者都没有查到有关资料。
另一则是一个神话故事,题《鞭石祈雨》。说的是兖州城东泗河黑风口下有个没头的石人。天旱时,这个石人会自己浮出水面,让烈日曝晒。当地百姓用鞭子狠命抽打,边打边骂,用这办法来求雨。一天不下雨打两天,两天不下打三天,最多五天,没有不下雨的,非常灵验。后来才知道,这石人是前任的兖州守官所变,他“生时贪婪,性爱黄白”,所以死后被上帝惩罚,化为石人,又用雷电击去了头颅,为的是“为赇者戒”。这故事反映了百姓对贪官污吏的切齿痛恨,同时也反映了他们的无奈:他们只有寄希望于冥冥中的“天谴”。
这则神话的作者宣鼎,光绪年间曾在滋阳县衙门里作幕僚。故事中说的那个无头石人确有其物,就是咸丰年间在黑风口泗河中出土的北魏守桥跪石人。据记载,这样的石人一共有四个,宣鼎见过的那个后来被运到府衙的小金石馆,现在还埋在东方中学院内;近年又出土的两个现收藏在博物馆里。作者一定是亲见了那个无头石人,随手便用作了写作的素材,创作了这个刺贪刺虐的神话。至于故事中的“兖州宰官”是否有所影射?他是谁?这就没有办法考证了。(选自樊英民著《兖州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