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7 15:46:57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兖政办发[2008]19号)》要求,由兖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九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兖州市西城区行政办公中心;邮编:272100;电话:0537-3412589;传真:0537-3412589;电子邮箱:xingguan.ju @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兖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条例》颁布后,我局及时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确定由局党支部书记、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局长办公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的原则、范围、方法步骤、组织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编制《兖州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的编排、提交,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运转流程,做好审批、发布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建立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及时、全面地发布了各类信息,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有咨询信息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检查内容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建设情况、已发布政府信息保密清查情况和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要求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止目前,在我市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兖州市行管局专门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门同志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公室工作目标。

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二是有的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3年,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调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办事机构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