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联系电话:0537-3420329)。
一、总体情况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报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对本行政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综述,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根据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编制印发《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以及《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发布数量:本年度于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2项,共64条。其中部门动态5条,政策解读18条,部门文件3条,机构职能1条,计划总结2条,公务员考录3条,通知公告1条,部门会议3条,新闻发布会2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执行措施1条、进展情况4条,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示10条、事中公示1条、事后公布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部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工作推进1条、工作培训1条、平台建设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推进1条、标准事项目录1条。政务服务网发布信息3项,共11542条,其中通知公告:111条,办事咨询:127条,结果公示:113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涉及新百汇月园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立项批复、项目备案证等批复文件以及新百汇月园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我局答复结果如下:1.企业无需向我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2.立项批复及项目备案证已向其公开3.我局暂未收到山东润和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未办理新百汇月园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行政审批,注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审批环境。设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公示以及事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了线上线下两个场景、打造了多个渠道,以期达成政务公开全媒体覆盖,让群众及时便捷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线上主要通过兖州区人民政府以及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宁市兖州区分厅进行公示,同时将紧要程度较高的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线下通过开设政务服务体验区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方式让群众自主查询,各办事窗口也可提供纸质办事指南让群众查阅。结果公示方面,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济宁市兖州区分厅向群众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98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三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监管、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减税降费、精准扶贫、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推动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审批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重点领域工作开展,及时制定更新公开目录、指南,精准发布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方便群众了解政策、办理业务、参与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审批局创新线上公开,完善服务体系。运维政务新媒体。通过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更新审批方面惠民政策信息。通过“行风热线”等广播节目,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答疑解惑,密切与群众的关系,接受舆论监督,增强群众关注度、参与感。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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