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21:55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供销社联系(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15楼,邮编:272100,电话:0537-6531569,传真:0537-6531569)。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兖州区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

区供销社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公开组织管理信息4条;政策文件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3条;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信息2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公开部门预算1条和部门决算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区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严格管理政府信息管理

区供销社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确保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区供销社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按照目录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

(五) 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2022年度,区供销社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入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济宁市兖州区供销社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目录》及时更新并公布相关信息,严格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提升,工作人员能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认真学习典型经验做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提高工作水平。

2、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与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明确了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区供销社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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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图解】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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