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0:17:26

济宁市兖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区供销社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全文可同时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由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供销社联系(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15楼,邮编:272100,电话:0537-6531569,传真:0537-6531569)。

(一)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区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组织对《条例》的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按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及时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新《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二)        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区供销社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在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供销社政务公开栏目公开机构职能信息2条,领导信息1条;组织管理信息6条;规划计划信息2条;公告公示信息3条;部门会议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信息3条。按照上级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了2019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三)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区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        政府信息管理

区供销社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落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了《兖州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兖州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时制订更新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有差距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常换常新。

3、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升信息公开的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供销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报告(图解)网址: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0/1/20/art_34889_2438610.html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