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供销合作社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兖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兖州供销合作社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区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兖州文化东路166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413231;传真:0537-3413231;电子邮箱:yzcoop2009@163.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供销社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落实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任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依据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了《兖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兖州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区供销社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供销合作社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主渠道是通过中国兖州——兖州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各界可以到网站上查阅相关资料。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供销合作社公开的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有关的申诉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区供销社重视并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执行网站安全的有关规定和上网信息审核签发程序,信息上网都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审批,切实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对涉及供销社的政策法规,必须填写镇街、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上传。涉及的部门动态信息及其他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上传。
九、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区供销社依法、主动、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内设机构及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政策规定、业务工作等各类信息共计143条。
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1、加大公开力度,除不予公开的信息除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认真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常换常新。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3年度区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事项需要说明。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