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区检验检测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农高区迎春路北路;邮编:272100;电话:0537-3507806;传真:0537-3507806;电子邮箱:yzqjyjczx@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区检验检测中心按照《条例》规定,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及信息中心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着力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全中心上下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上级和我区检验检测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我中心的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提高透明度,从而关心和支持我区检验检测工作的发展。为使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中心对各科室工作职责进行规范和明确。各科室负责需公开信息的编制、内容审核和保密初审,并及时报送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中心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我们按照区信息办的具体部署,对我中心需公开的检验检测工作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了解。及时地把国家的相关政策、便民利民措施、行业发展方向、办事程序等通过这个平台向社会公开,把信息公开和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了我区食品、药品、农产品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开展权力阳光运行工作以来,我中心认真清理审核权力清单,梳理政策规定,把中心的权力、职责、办事程序向广大群众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并要求对群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及时予以答复,保证了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渠道畅通、安全有序。
(二)规范管理,责任明确。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实际,我中心确定定期编制、分科室落实,办公室公开的工作规程,将大量的信息编制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级进行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既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加强学习、保证质量。
今年我中心加强对业务知识方面的指导与培训,加强与区委、政府两办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参加组织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及时组织本中心各科室信息编制人员对目录编制、保密审核、保密法知识等进行培训辅导,提高他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促进了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建立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我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建华任组长,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付海涛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和《办法》,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中心各科室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无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无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中心充分发挥信息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网信息,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3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政务党务公开信息2条。这些信息的公开对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中心无因政府公开信息提出复议、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大家的保密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我中心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科室、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网上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方面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时效性和规范化发展,使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行业和公众服务。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注意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如下。
2018年1月25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6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