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发〔2017〕6号)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本年度,我单位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工科具体操作,办公室配合实施并负责技术维护,对要求公开的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2017年度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平台逐步拓宽,社会评价良好。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层层分解任务。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优质、高效、及时”的工作目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工作动态、路政法律法规及涉路工程办理事项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落实主动公开要求,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考核、举报受理、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单位概况,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等,路政大厅办事程序,涉路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公开路赔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电话等,公务接待标准、公务车辆用油统计表,科室话费、电费定期公示,路政大厅上墙服务承诺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可在“兖州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信息。
2.公路信息。编发《兖州公路信息》12期, 印发420份,及时公布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信息查阅场所。可在我局档案室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4、微博、微信。通过兖州公路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公布公路工作,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5、其他渠道。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走进直播间,讲解公路政策法规,解答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职工关注的问题。在路政服务大厅设置信息公告栏,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实行“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的逐级审查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存在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我局在路政、养护、超限治理及制度措施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创新公开形式,开辟公开途径。除传统的信息公开栏、档案室以外,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手段发布环境信息,做到了“报纸上有文、电视上有影、网络上有字”。
(三)定期向区政府信息网提报信息。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落实责任,明确专人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业务科室常有忙工作忽略信息上报,从而导致信息发布延迟的现象。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扩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采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在信息的丰富性上下功夫,促进社会公众更加了解理解基层公路部门工作,争取最大的社会理解与支持。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建立相应通报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的及时性。三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群众关注的路域环境治理问题,努力打造成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平台;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构成相对稳定,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