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1:58:05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北路75号,联系电话:0537—3637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更加完善、职责更加清晰、流程更加顺畅,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3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栏目6条、财政预算决算栏目6条、重点领域栏目22条、公共服务栏目1条、公告公示栏目7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栏目5条、重点领域信息栏目22条、组织管理栏目4条、部门主动公开目录栏目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1条、年报图解栏目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2条、政务公开专区栏目1条、政策兑现栏目3条,无政务微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2022年增加2件。涉及内容:退役军人安置相关信息,已按时答复办理。无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三)规范化标准化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指南、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内容及公开程序,有序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遵守保密制度规定,依法公开各类信息。

(四)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兖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发布退役军人领域各类信息,提高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政务公开平台重点领域“就业政策”“退役军人”栏目建设,向社会公开发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解读,适应性培训、专场招聘会等就业创业信息,真正做到信息化落地。

(五)加强监督保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根据工作安排,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有效开展,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协调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全面、及时、规范公开。2023年度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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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更加规范,需进一步拓宽广度、加强深度。下一步,我局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等多形式解读;同时进一步学习优秀案例,完善公开信息,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划分任务至各专业科室,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及时调度、严格审核。不断加大退役军人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无。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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