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4:21:07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中御桥北路68号,联系电话:0537—3128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全局通过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通过“兖州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5篇。    

(一)严格执行主动公开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践行主动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初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条,解读专业领域政策文件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全年累计更新食品药品监管公开专栏信息140余条。

     (二)高效处理依申请公开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涉及行政执法案卷、企业信用信息、特种设备监管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4件,所占比重为66.67%;“不予处理”1件,所占比重为16.67%;“其他处理”1件,所占比重为16.67%。收到不满政府信息回复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未收到因答复不当导致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管理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管理力度,落实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层层审查,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带领下,团结各业务科室,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牵头负责的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等专栏,确保月月及时更新,同时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宣贯、工作动态等信息285篇,关注人数14272人,阅读转发量累计10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处,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

(五)加大监督、落实保障

2023年初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会,累计培训各科室、所、大队超200余人次,同时结合部门内部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开展科室、所、大队政务公开指导工作十余次。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和发布工作,各科室、所同时配备兼职负责同志对接落实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发布不及时,尤其是涉及行政权力运行方面信息未能及时有效发布;二是信息分类不够清晰明确,使群众在查找信息时不够便捷;三是信息安全保密性有待提高,在信息保密审查及个人信息隐私等方面有待完善。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增加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尤其是涉及行政权力信息更新内容,实时跟进权力运行流程,确保及时更新。二是重新梳理信息分类标准,明确各类信息的归属,添加常用关键词字,使群众能够更快速地找到所需内容。三是加强信息安全、隐私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完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除上述政务公开内容外,还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将部门日常工作职责与政府信息工作高度结合,及时更新各专栏及领域信息,既在数量上有所提升,也在质量上有所优化,确保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和监督。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已按时办理并及时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灵活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政府开放日等政务公开载体,全力构建“党政同责、企业主责、部门协同、智慧监管、社会共治”五位一体工作格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有力提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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