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龙桥街道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3 15: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2013年度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龙桥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按规定时限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布。为了更方便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升级了街道网站,开辟动态信息公开工作版块,作为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阵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连接,保障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健全机制,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龙桥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委副书记吴志强同志任组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管理、协调和维护任务。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为推动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网络安全,我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信息员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法规,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发布信息,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有计算机安装了防火墙和查杀病毒工具,防止信息资料遭到破坏和其他意外损失。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街道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开了我街道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及各科室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二)政策规定

公开了我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和工作安排。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干部联户、党群连心”活动的实施方案》等。

(三)工作信息

公开了我街道各职能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要工作进展、统计数据以及应急管理等重点工作情况。如《兖州乐百嘉购物广场与浙江义乌供货商团成功对接》《项目建设激发跨越发展新活力--2013年两税收入突破亿元大关》《龙桥街道“三步走”保质保量完成残疾人运动员筛选工作》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3年,龙桥街道在兖州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85条,政策规定7条,规划计划5条,业务工作49条,统计数据2条,公开年报1条,其他信息2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3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接到咨询信息。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街道认真落实区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区里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本局的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是明确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及时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不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并按照规定不断完善工作信息、机构职能、招商项目等内容,严格按程序依次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主管领导审核合格后方可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街道未公开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信息。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龙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如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行为还不规范、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中投入的人力物力相对不足等。下一步,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加强《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大《条例》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提高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容量大、信息内容全的特点,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推广力度,让群众普遍了解网站的存在,使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避免因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变更和能力水平的参差不齐,造成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维护政府安全和利益。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