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6:44:10

本报告由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兖州区交通运输局全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兖州区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路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楼6楼,联系电话:0537—34137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济宁市兖州区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学习落实《条例》,并按照《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使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落实主动公开

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制度建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2023年1-12月我局政务公开信息58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4条,组织管理9条,部门文件4条,应急管理6条,通知公告45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456条,重点领域5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4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区交运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做实做细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内容管理,着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原则。要求所公开的信息讲究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年内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拓宽政务公开范围。为保信息公开更全面、覆盖范围更广泛,利用多种渠道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发布权威政策解读,重点群体关注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更新,全面、深入宣传惠企利民政策,确保各项信息公开无死角、广覆盖。

(五)健全强化监督保障机制

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政务公开系统的运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保障,分管局长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把控,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及时汇报政务公开内容,在人员配置健全的情况下,对队伍建设力度进行了加强,并明确一名年轻干部任政务公开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区政务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及时整改。

二、收到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开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不足,2023年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改进工作:一是注重工作实效,及时主动发布、更新信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与上对接,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方向准确,严格按照程序主动公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公开要求,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人大议案8件,政协提案0件,收到建议议案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逐件分解到承办科室、单位,确保每一件提案办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所有提案均与需答复代表、委员见面,答复满意率为100%。并及时在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局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和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灵活多样。建立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我局暂无需要其他报告的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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