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20 21:35:3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0年,兖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制度落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加强责任和服务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职的科学工作机制;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兖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各科室具体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填报,并由科室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并报经分管领导复审后,由办公室进行公布。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五、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主动公开意识得以增强,组织机构得以健全,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是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统计数据、业务工作以及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201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以来尚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审查程序,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七、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相对而言也是一项新工作,更是长期性工作,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力求取得更大的进步。


2011年3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