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4-12 19:50:29



2008年,市人口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兖政办发[2008]19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作如下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市人口计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在保障群众依法获取人口计生信息,提高业务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坚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定时提示制度,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上传相关政府信息。三是规范相关制度。制定了《兖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四是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利用网络、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完善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市人口计生局通过市政府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一报两台”人口和计生栏目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市人口计生局没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度市人口计生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有不熟悉,未能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习。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加强队伍建设,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调整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增加政府公开信息的数量,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