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5:55:59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02号为民服务中心南楼2002室,联系电话:0537—34202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责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信息共387条,其中在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2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5条,其他途径发布信息23条。总阅读量达22.2万人次,单篇阅读量最高19385人次,关注量73633人次。我局坚持公开内容贴近群众,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都在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兖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加强互动交流,持续做好咨询解答工作,通过各线上渠道全年受理网友各类政策咨询、经办咨询、意见建议、投诉等900余条信息,均及时答复反馈网友。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要求答复完毕。其中,依法予以公开1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做实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力求将医保局门户网站建设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并对本单位(部门)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载体,完善本部门信息发布前台页面。以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开发医保云服务超市、小e宝等功能板块,让政府信息多跑路,群众办事、查询少跑路。

(五)健全强化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其他科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报送初审、公开预审、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细化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还存有不足,信息发布更新欠及时等,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改进。2023年,区医疗保障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协调落实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与政策制定、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等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尤其关注重大行政决策的发布,提前谋划,一体考虑。

(二)进一步健全人员业务培训。对于业务人员在政务公开理念、政务公开时限、合法性审查要点掌握等方面的不足,应再全面组织培训学习,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共收到兖州区政协提案1件,目前均已办复,提案意见均已吸收采纳,已按程序主动公开。

(四)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运营“兖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打造“兖州智能小e宝”自动回复系统、开设“医保云课堂”等,方便群众掌上获取医保信息。一是打造“兖州智能小e宝”自动回复系统,将医保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并用数字进行编号,按照提示回复数字,即可获取相关政策。二是开设 “医保云课堂”,围绕参保缴费、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医保电子凭证等内容定期更新,目前已发布12期内容。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医疗保障局无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医疗保障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医疗保障局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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