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全局政务公开水平,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专门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医疗保障工作的政府信息。
2020年,区医疗保障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统计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11条;专题专栏信息27条;其他信息39条。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医疗保障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规定的审核、发布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一经签发生效,即及时将可公开信息予以发布。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医疗救助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医疗救助事项,全面公开救助条件和时限、救助程序、救助标准、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2020年公开医疗救助信息7条。
二是加大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发布政策制度9条。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在区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专栏,按要求执行事前、事后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名单、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和其他相关内容,对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及时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兖州区医疗保障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发布的政府信息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核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合法、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3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机构职能及设置公开。公开了济宁市兖州区医疗保障局领导信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公开。已公开。
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开。公布了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本情况统计信息。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布。
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网站予以公布。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公开。2020年发布政策解读4条。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区医疗保障局工作的建议、提案3件,其中代表建议2件,委员提案1件。
公务员招考公开。2020年区医保局招录公务员1名。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2020年,我局根据区政府网站的升级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动态调整,为公众查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是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建设了兖州区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与政府信息网站形成整体协同、相互联动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建立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督导制度,采用制定台账、电话督办、现场督查等形式,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问责机制,定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度检查情况,随时对工作不积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宣传方式单一,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通过组织各类活动,采用深度报道、图片图表、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统筹做好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待遇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知晓率和满意率。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