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客观实际,编制形成本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可同时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地址: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1319室,邮编:272100,电话:0537-5176019,传真:0537-5176078,邮箱yzjrb@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牢牢把握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始终做到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实效。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工作承担科室,配全配齐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直接参与、综合调度,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是结合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领域,我局专门制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制定并主动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以及相关版块信息,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在日常工作开展中,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学习相关制度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不断提高网站操作水平,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内容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51条。内容涉及政府机构、组织管理、公告公示、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政策解读与回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8部分。其中政府机构信息3条,对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内设机构、领导信息、主要职责进行了公开;组织领导信息6条,对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规划与部署,成立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公告公示1条,内容涉及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下属地方金融信息服务中心设立登记公告;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8条,主要围绕兖州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兖州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提案进行答复;重点领域信息27条,其中财政信息预决算公开2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19条,金融市场监管信息公开3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3条;政策解读与回应公开4条,内容主要涉及转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主要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机构设置、依申请公开渠道、不予公开内容、监督与救济方式进行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

2.本部门业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结合重点领域分工任务,我局及时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信息3条,着力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开金融市场监管信息3条,宣传相关制度规定与政策文件。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我局及时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行政执法服务指南、2019年度执法结果与统计年报进行了公示。三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惠企政策专栏公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汇编信息1条,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将保密审查制度与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有机结合,确立了由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统一编写整理信息,政务公开小组负责人审核其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专职人员公开发布并一一登记台账的工作机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并及时按照工作进展补充完善相应板块。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栏目配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我局自机构改革后,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栏目设置,不断补齐补全政府信息,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发挥专题专栏宣传作用。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活力金融”栏目,解读、宣传相关政策,公布我局相关信息以及活动开展情况,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9年度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对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及时制定并主动更新公开目录、指南以及相关版块信息,不断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由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对发布信息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及时及时整改。
三是及时听取群众建议意见。我局于政务公开界面公布了全局机构设置情况及联系方式、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减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也要清楚地看到我们目前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政务公开方式较单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覆盖面较小。在下步工作开展过程中,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 探索文字+图片结合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权威性。
2. 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编写审查发布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时限、方式、流程。举办有针对性的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增加培训人数,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3. 加大对《条例》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相关政策解读频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文解读】济宁市兖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济宁市兖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济宁市兖州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