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9号,联系电话:0537—341205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加强制度保障,出台相应政策文件,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1〕20号),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保证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条,其中,公开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39件,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16次、区政府全体会议10次、区政府专题会议11次,会议解读等信息53条,其他各类信息80条。为有效做好会议公开,确保会议公开的全面性、系统性,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建“会议公开”专题页面,实现全方位会议公开。

二是扎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在做好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基础上,为进一步落实重要政策的集中解读、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询一个,获取一类”,按“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生态建设、规划纲要、保民生保安全等八大领域对政策文件进行分类,并梳理、整合相关政策解读文章进行集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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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同比增长25%。全部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压煤搬迁、征地补偿、棚户区改造等方面。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21件,“不予处理”2件,所占比重分别为8 %、84%、8%。未收到因答复不当导致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对非涉密但未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清理,并对研判后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重新梳理区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在“市级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专栏统一发布,并在网站标注有效性,实现了按照文件类型、主题等进行多维度分类,以及不同用户类型、办事需求的信息主动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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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坚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从群众角度出发,优化版面设计,规范发布内容,让群众查找信息更便捷。新建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社会保险、稳岗就业、政策解读等20个信息公开专题,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网站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运营。充分利用当前网络发展新趋势,发挥政务新媒体力量,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融合发展,实现多途径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媒体矩阵,集中发布全区具有代表性的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一站式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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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做好数字化政府公报公开维护。充分利用已有的数字化政府公报集中展示平台做好数字公报的展示。2021年,共编辑公开政府公报12期,发布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重要政策法规、通知决定等各类政府信息32条,在为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社区村居政务公开专区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免费向市民提供,供市民查阅,实现政府公报“线上+线下”双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兖州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印发《关于2021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1名,现有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2名。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计划,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亲自到培训班授课。组织召开政务公开迎评考核专题培训会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4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指导、协调、督查全区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相关要求和公众需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信息发布仍不规范,各单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操作不熟练,政府办公室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政民互动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2022年,区政府办公室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机制,不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培训会,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梳理政务公开后台操作手册,供各单位业务人员学习,提升操作规范性。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利用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提升政策知晓度。
三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提供领导信箱、业务咨询、业务投诉等功能,研究落实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在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全面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完善法定基础内容信息发布,与相关单位沟通建设“十四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公开专栏,引导做好相关信息归集整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在原有专栏建设的基础上,新增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专题建设,满足群众多领域信息查询的需要;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的办理水平,将所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进行汇总,明确具体流程,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工作的通知》,在依申请公开全过程进行引导与规范,保证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政策解读更加细化。根据上级政策解读要求,牵头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发布,提高政策解读时效性。四是持续推进公众参与。设立回应关切栏目,发布群众关注问题,建立会议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等专栏,切实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办公室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带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向前。
一是推出“考核1+4+N”模式,“1”是一次年终考核,“4”是四次季度考核,“N”是N次不定期考核。实现年底大考、季度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对于查出的问题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进行汇总,发出问题整改清单,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发出问题整改清单60余份。
二是实行“指标研读面对面”,考核指标出台之后,区政府办公室第一时间进行学习,针对重点领域,集中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集中办公,集中讨论,实现业务、理论双碰头。2021年共组织区人社局、教体局、民政局、卫健局等12个单位进行多次考核指标集中讨论。
三是工作推进“鲶鱼效应”。为激发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利用现有工具,群接龙、在线填报等方式监督工作进度、加快工作推进,采用表扬积极,通报落后的方式提升各单位工作主动性。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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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图解】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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