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4:13:13


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计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区财政局”版块(http://www.yanzhou.gov.cn/col/col29060/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建设中路133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413089;传真:0537-3413089;电子邮箱:yzczjbgs@ji.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情况。一是学习传达法规精神。利用周五集体学习时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活动,进一步学习传达文件精神,要求广大财政干部积极学习和宣传《条例》有关内容,为下步贯彻落实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二是主动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条例》最新规定,强化提升政务公开意识,顺应“互联网+政务”发展趋势,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度,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8条(包括:政策解读信息7条;政策汇编信息1条);机构职能信息2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5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76条;价格与收费信息8条;政府采购信息29条;应急管理信息5条;招考录用信息2条;公告公示信息4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6条;重点领域信息81条(包括: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8条;公共监管信息63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区财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现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明确公文制发信息公开属性。所有制发的正式公文均明确该文件信息公开属性,准确区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类型,确保该公开的按程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申请及时公开,不予公开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需填写《兖州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有效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3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

0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1

6229.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统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局取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有的公开内容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如决策公开、意见征集还有所欠缺。四是仍需进一步学习其他兄弟单位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的成功经验。

(二)改进情况。我局今年以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从严做好公开,对于上一年度发现的问题已做出改正,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配齐配优政务公开人才队伍,同时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继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信等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及办理总体情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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