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3 15:53: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兖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兖州市建设中路133号,邮编:272100,电话:3414923,传真:3431145,电子邮箱:yzc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单位按照市政府信息化管理中心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王建华同志负总责,局办公室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采取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一条需要公开的信息,都认真填写政务公开信息审核表,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经承办人初审、办公室保密复审、局长终审后方可发布,并报市政府信息化管理中心备案,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安全无误。

(三)强化监督,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体系,通过公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在局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专用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同时积极接受市政府信息化管理中心的检查督导,经常性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7条,业务工作类25条,统计数据1条,公开年报1条。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业务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规划计划类2条。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依申请公开信息提出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与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数财政干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在公开不公开,特别是一些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因《条例》规定的只是基本原则,还存在不少难以把握之处。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财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积极拓展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将大力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

三是努力畅通公开渠道。全面加强财政门户网站建设,以门户网站为财政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公开财政信息、提供在线服务、解答公众咨询,将财政政策法规及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时公开财政信息。

四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切实增强公开效果。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知得具体,便于知情、参与、监督。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