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联系电话:0537-34136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义务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7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公开信息357条,网站其他栏目公开信息60条;兖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355条。
全年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类信息36条,教育专栏信息69条,财政资金类信息5条,权力运行类信息49条,社会公益类信息15条,人事信息2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93条,其他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编制的《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比2020年减少1件。2021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我单位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兖教体发〔2021〕49号),编制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度)》,更新了《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今年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和形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全面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及时根据主动公开目录精准发布有效信息。
一是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做好保密审查;二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要求各科室一律在文件的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拟定为“不予公开”的要有充分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依据;三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对失效的文件及时标注失效。2021年,我单位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教育和体育局把兖州政府门户网站、兖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解读政策,正面引导舆论,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同时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面群众查询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人员机构方面: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是区教育和体育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目前有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指导方面:为抓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每月安排专人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度)》等任务目录逐项检查落实情况,对未能及时公开的信息,提醒科室提供相关信息,经审核后及时上传,确保教育领域每一项指标按时保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业务培训方面:我局制定了《区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于8月11日在组织了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766.2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本机关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目前本机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解读为主,政策解读的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和调度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形成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二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逐步增加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的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济兖政办字〔2021〕20号),本机关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兖教体发〔2021〕49号),进一步细化了任务要求,明确了各科室、各下属单位的责任分工。
详见本机关网站,链接如下:
http://www.yanzhou.gov.cn/art/2021/11/30/art_68544_2726922.html?xxgkhide=1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5件,其中政协提案11件,人大交办的议案建议14件,已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共吸收采纳23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工作理念,打通便民服务快捷通道,结合《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区政府办联合打造“义务教育公开专栏”,为群众打造“一站式服务”便民平台。

一是科学分类。区教育和体育局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对每个事项逐项梳理,科学分类,最终确立将义务教育公开分为10个版块,各个版块分别展示,更直观,方便群众快速检索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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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充分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版块设计,分别从教育概况,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学生评优、资助,教师招聘、评选,民办学校信息,教育收费标准等群众关心的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2021年共公开义务教育领域信息百余条,基本满足群众在义务教育阶段所关注的信息需求。


三是优化页面设置。通过采取对各个版块内的信息再分类,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让信息呈现更直观、有序,方便群众查找。



四是推进无障碍建设。为特殊人群及老人提供便捷浏览服务,在原有基础上支持字体放大、特殊页面设置、色调调整、辅助线添加、语音等功能,为视觉障碍、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网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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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优化平台建设,区教育和体育局建立了方便群众的服务机制、优化了政务环境,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在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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