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山东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济宁市兖州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6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413653;电子邮箱:yzjyjbgs@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区教体局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则》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教体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细化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截至2017年底,区教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时刻关注涉及教育工作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管理平台、行风热线、区长公开电话等公众参与类栏目,及时回复,确保社会满意。2017年,区教体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共764条,回复市(区)公开电话62条,网络问政42条,人民网留言4条,参加市、区行风热线7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度的通知》要求,坚持从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开设充实公开内容,开设教育督导和义务教育划片信息专栏以及全面改薄信息专栏,主动公开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学校规划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教师资格证书认定、大学生助学贷款、民办学校年检等信息,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定、规划计划、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政务动态、应急管理、公告公示以及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2017年,公开政府信息764条。
在编制的《区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做了详细规定。2017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 “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家长会、微信群、教代会等形式,重点公开学校招生、收费、教学质量监测、学校管理等家长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全面打造“阳光教育”,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局机关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断增强,但还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教育信息的同时,建设好“兖州教育信息网”,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有力补充。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兖州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2月18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6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它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0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