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2-24 15:14:53

按照《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就我局2013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回顾。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建设公共服务型、法制型执法机关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以推进行政工作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法办事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执法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审批制度。机关各科室、中队需公开的信息,需先填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登记表》,经法制科科长审核把关,报局领导审定签字同意,局办公室收集汇总,统一对外发布。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暂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计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情况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兖州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和兖州电视台《直通政务》栏目、兖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网站和新浪微博、政务公开展示电子屏、区政府指定地点、主要街道醒目位置进行公开。

2013年,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我局结合省级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城市户外广告及牌匾设置整治、规划建设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宣传,通过《齐鲁晚报》、电视台、电台、《今日兖州》连续刊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道和法律法规,坚持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依申请公开个人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七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要求机关各科室、中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我审查;分管领导审查把关;办公室统一审查检查;对重要、重大公开信息或事关保密工作方面把握不准的,办公室报局长审查批准,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对不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对未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等,局领导将对有关人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九是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共收到创城办《函》2份、创城热线电话办理单11件,全部及时回复并整改。全年共处理市长公开电话督办25件、《行风热线》问题31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业务科室的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局内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目录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梳理。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全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措施。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要提出指导性的意见。监督小组要加强监督,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拓展覆盖面,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能够公开的工作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群众关注的城管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

三是加快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利用已建成的执法局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将城管工作动态、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流程、办事结果等向群众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群众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咨询有关法规政策,对城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4年2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