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09:46:30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中心19楼,联系电话:0537—662166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建设,规范和改进政府信息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报告

2023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共计187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策解读与回应,丰富解读形式、扩大解读范围,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4条;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6条;工作动态信息12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42条


(二)2023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报告

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物业小区、房屋质量,消防验收等方面,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56%。其中22件本年度依法依规按时答复,3件结转下年度答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三)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报告

一是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调整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成员,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专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区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

(四)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报告

一是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二是从单位职责出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更新相关内容。

(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报告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自上而下管理审查制度,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单位负责人)分别审阅签字,办公室统一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定稿回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按时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工作

1、精细化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我局大部分行政职能,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方面做到线下和线上同步进行。

2、运用多媒体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开展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并以此为标准指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需在此专门报告: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区住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已在人大建议办理情况专栏公布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政协委员提案8件已在政协提案专栏公布办理总体情况和吸收采纳情况。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及时更改,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受理台账,组织统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建立自上而下管理审查制度,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单位负责人)分别审阅签字,办公室统一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定稿回复,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准确按时答复。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音频)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