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济兖政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知晓参与度,增强公开时效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建工作的满意度,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信息公开机制更加完善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
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
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督考办,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印发了《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共公开目录》、《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分工方案》等文件,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的范围和内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山东政务服务网和山东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主动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79条。其中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告公示、决策公开等信息142条;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批准结果信息34条;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主动公开竣工有关信息86条。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00余条。使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二)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需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加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0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住建局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下放及前置服务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时公开,住建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信息按实公开。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主动公开建筑工地环境保护检查信息5条。
(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脱贫攻坚工作信息4条。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与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2018年主动公开房地产市场与建筑市场相关监管信息21条。
(六)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和改水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电梯加装等政策的解读,公开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计划、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发布进展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9条。
(七)发挥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一年来,未收到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