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住建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13 18:47: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兖政办发[200819号)》要求,由市住建局办公室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2009年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住建局公室联系(地址:兖州市中御桥北路75号;电话:0537-3412656;传真0537-3434070 ;电子邮箱:yzjw6600@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窗口的信息公开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住建局把学习宣传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务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贵和认识,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完善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明晰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规程,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内容。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查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切实做到该公开的信息毫不保留的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了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09全年新增公开信息16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更新信息6条;政策法规类43条;属于本单位业务类78条;其他信息38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条。信息的及时公开,有效提高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社会和各界的监管力度,通过群众和社会监督,使各项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09年度,住建局及时、全面地发布了各类信息,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      

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咨询情况 

共有98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工作事宜,其中现场咨询396人次,占40%;电话咨询432人次,占44%;网上咨询158人次,占16%。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09年,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以及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下步工作中一是注重充实公开内容。着眼满足市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注重健全配套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设。三是注重推进运行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加强负责提供信息公开资料各室的工作协调,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