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行政办公中心5楼A510,联系电话:0537—341342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兖州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强化工作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持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兖州区统计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6条,涵盖统计局数据、统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宣传等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例如,针对每月的经济运行数据,及时发布专业解读文章,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帮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数据背后的经济形式,提高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与处理情况: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情况一致,保持了零申请的态势。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涵盖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保管、更新、利用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政策的变化以及统计工作的实际进展,及时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和调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信息的公开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科学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提高了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和工作动态,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和覆盖面。在加强统计专网上建设的基础上秉持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理念,简化操作流程,使信息分类清晰明了,用户可一键直达所需内容。采用直观的图表、可视化元素展示复杂数据,增强信息的可读性与易懂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并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各科室对本科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形成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2024年度组织开展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方面,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兖州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虽然在数据解读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对于一些复杂的统计指标和分析方法,解释还不够通俗易懂导致部分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存在困难。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提升的空间;在一些统计数据的发布上,由于数据审核和整理流程较长,导致发布时间稍晚,不能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
2025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改进:
一是深化信息内容;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更加详细、易懂的统计指标解释和分析报告,采用图像、对比说明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统计数据和经济现象,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二是提升信息发布时效;优化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整理流程,加强各科室、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缩短数据生成到发布的时间间隔,加强动态监控,确保重要统计数据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本行政机关未产生依据该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全年无相关收费行为。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本机关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学习借鉴其他优秀成果,探索建立“统计数据可视化展示平台”,将部分数据通过图表、动画等形式进行可视化展示,使公众能够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统计数据和经济发展趋势。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有数据均严格按照相关统计口径与时间范围进行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如实反映本机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不存在特殊统计情况需要额外说明。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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