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水利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2 09:4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区水利局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为宗旨,围绕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范,明确了3名兼职人员,调配了3台电脑和1台打印机。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保密工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网络问政”、“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形式,回应群众留言、咨询等,共计32次。主要涉及泗河综合开发、饮水安全、河道采砂等方面。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8年,在重点领域方面,主动公开信息 41条,涉及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和水利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涉及机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应急管理、决策公开、政务公开组织管理、重点领域公开等方面。其中机构情况2条,政策法规9条,规划计划6条,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4条,通知公告8条,应急管理4条,公告公示10条,决策公开4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5条,环境保护6条,放管服9条,财税信息 5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招投标信息14条,施工有关信息7条,批准服务信息10条,批准结果1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明确了公开程序、公开流程,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同意公开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严格禁止未经审查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内容是否涉密,公开形式、范围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下属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管理所、水利机械服务站等六个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审查后统一公开。

十一、2018年度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我们按办理时限完成了所有的建议提案,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代表委员对答复件的满意率为10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方面,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步,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细化责任措施到科室、到人;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以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年度,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