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兖州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1-21 16:52: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1、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成立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并召开会议落实部署工作。

2、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收到实效,有重点地进行公开。突出以人为本,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水利政务公开,使更多的群众关心政务活动、关注社会发展。

3、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规范,配备了专职人员和办公设备、办公场所。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为了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切实调动广大干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2010年共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信息5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水利工作。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业务办理、统计数据等。涉及的领域有水利普查、工作总结、党建等。

3、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未产生该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工作的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经验不足,对部分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明确了今后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认识,克服问题和困难,完善措施。二是积极向其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