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11个部分。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丽生态兖州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研究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规定,及时全面的公开相关环保信息。局研究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公开信息经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研究室。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区环保局),及时发布环保动态、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公示公告、统计分析、公共监管和行政审批等信息688条。我局通过环保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136条。通过政府网络问政后台和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向群众回复案件225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都是主动公开,凡上级要求公开的环保信息都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还专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凡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均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均未收费,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统一交局研究室公开。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统一组织、汇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公开。
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靠上抓,研究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规定,及时全面的公开环保相关信息。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凡是无法公开的内容均做出书面说明。今年以来完成各类信息公开共计688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增大了,但利用政府信息网进行宣传有时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环保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拓宽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宣传作用,积极倡导群众热爱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
二是继续强化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环保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及时发布环保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环保法规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环境监管工作信息,确保公众参与权、知情权。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兖州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2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2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