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环保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7 09:38: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11个部分。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丽生态兖州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政府信息,都及时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研究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规定,及时全面的公开相关环保信息。局研究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公开信息经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研究室。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区环保局),及时发布环保动态、政策法规、应急管理、公示公告、统计分析、公共监管和行政审批等信息688条。我局通过环保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136条。通过政府网络问政后台和环境信访投诉渠道向群众回复案件225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信息公开都是主动公开,凡上级要求公开的环保信息都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还专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凡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均不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均未收费,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最后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统一交局研究室公开。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区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统一组织、汇总,经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公开。

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兖州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有关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靠上抓,研究室密切配合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获取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相关保密规定,及时全面的公开环保相关信息。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凡是无法公开的内容均做出书面说明。今年以来完成各类信息公开共计688条。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增大了,但利用政府信息网进行宣传有时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018年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环保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拓宽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宣传作用,积极倡导群众热爱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

二是继续强化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环保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及时发布环保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最新环保法规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环境监管工作信息,确保公众参与权、知情权。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