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5:31:40

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6楼,联系电话:0537—34328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及时规范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3年,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3条,其中政策解读信息2条、部门文件信息2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3条、自然资源领域信息395条、公告公示信息1310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信息14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36条、组织管理信息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专题专栏信息20条、其他信息12条。

(二)尽心尽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3年,申请人通过信函、网络、当面提交等方式向我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4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规划、土地征收、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等方面,申请数量同比下降21.6%。我局均依法按时完成答复,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到信息公开精准发布,方便群众网站查询。二是加强公开信息审查,落实层级审核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三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查,政策法规科把关指导,及时发现纠正公开属性不正确的问题,凡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到及时主动公开。

(四)积极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是积极做好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日常信息维护工作,抓好错敏信息整改。二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规范优化公开栏目。三是在政策法规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规范查阅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五)多管齐下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考核制度,为提升全局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三是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把好审查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其他形式的解读,解读质量与形式有待提高。二是对信息公开专业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足,政府信息工作缺乏后备人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措施努力改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二是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3年度区自然资源局无此类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日常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二是根据《2023年济宁市兖州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议案1件、政协提案1件,内容为关于对鲁南高铁及日东高速形成的边角地进行综合利用的建议和关于精准破解项目建设瓶颈、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答复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圆满完成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回复工作,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办理回复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总结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成效,形成具有参考价值和指导作用的文章,被《中国政务公开发展报告(2023)》选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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