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府前街1-1号,联系电话:0537—38523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及省市区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有关文件,按照为民服务的宗旨和便民、利民的原则,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镇始终坚持《条例》的要求,明确信息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的更新公开政务信息,对已公开政务信息进行查缺补漏,具有时效性的内容进行撤稿或更新,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全面。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我镇已在兖州政府网上公开政府工作动态28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人事信息2条,政策文件信息9条,在“美丽新驿”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发布信息524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较2021年度相比无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我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保密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保密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分管明确,管理明晰,专人负责,安全高效,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实行保密预先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公开。今年以来,我镇始终践行保密工作条例,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我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新形式。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形式,线上积极发布政务公开信息,线下利用新驿镇为民服务大厅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通过布置政务公开自助查阅区,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政府信息服务。切实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我镇不断健全工作制度,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着力提升信息发布、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五)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监督,持续提升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镇干部的共同支持下,我镇在政务公开当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入,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在公布的内容上,不是想群众之所想。缺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有公布或者很不具体。
二是在公布的时间上,不是急群众之所急、对时效性强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布,存在拖沓行为,有可能几个月更新一次,并且公开后没有及时听取群众意见。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没有考虑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
在以后工作需采取的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除充分利用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现场会研讨会等形式外,充分利用现有的征收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政务公开宣传栏等设施,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
二、成立政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形成领导负责制,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之中,做到与日常工作、中心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制。
三、加强外部监督。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箱、开展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走访特邀监察员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找准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 [2020] 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 179号) 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大主动政务公开力度。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群众关心的事项,增强新驿镇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工作意识,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规范答复。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我镇充分利用广播、横额、标语和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公开范围、程序等各项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的文件材料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新驿镇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体验专区,能够实现对政府信息进行咨询、对民生问题进行反映,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本单位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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