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兖州区司法局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中心A座,联系电话:0537-34121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4条,部门文件信息3条,政策文件解读信息30条,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信息5条,机构设置信息1条,部门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人事任免信息5条,公务员考录信息2条,通知公告信息9条,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信息5条,部门会议公开信息1条,重点领域信息1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区司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我局立足于工作实际,以强化服务为重点,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务信息公开;二是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内部公开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制定工作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规定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捷的服务。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编写指南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引。按照《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对本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保质保量更新网站内容,多渠道加强宣传,增加网站的点击量和阅读量;二是拓宽实体宣传渠道。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设建成政务公开体验区,涵盖我局多项职能,整合资源,上下联通,实行集中服务、分线指导的工作模式,对群众诉求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努力使服务更优质,办理更高效,沟通更便捷。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线上宣传渠道,通过“法治兖州”微信公众号和抖音政务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上传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公开格式不够规范;三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公众关切、社会关注、影响面大的工作进行重点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继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召开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应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任务。三是加强机关各科室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区司法局无此类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司法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领域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司法局按照“临街落地”模式打造“一站式”服务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涵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为一体,以全新的工作载体,把民生工作做到了实处,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百姓身边。开展“向党和人民汇报——政法机关开放日”活动,邀请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群众监督评议团代表和社区居民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服务中心参观,进行座谈交流,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举办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表达合理诉求。规范运行“法治兖州”电视栏目、微信公众平台、抖音政务号等,搭建覆盖全区各行各业的“互联网+”政务公开大格局,推送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平安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建党百年庆典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电台“讲理说法”、网络问法、政风行风热线高质高效解决了群众需求诉求,法治宣传社会知晓率得到大幅提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区司法局无此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区司法局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区司法局无此类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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