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司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12 20:1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按照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兖州市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兖州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兖州市东桥南路191号,邮编:272100,电话:3412115,传真:3412915)。

一 、概  述

2008年,我局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事项如下:

(一)机构概况。公开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办公电话、投诉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办公地址、邮编、网址、电子邮箱等;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公文法规。公开我局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我局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四)政策解读。公开我局制发公文的背景介绍、重点说明、相关文件、问题解答等。

(五)办事服务。公开我局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内容、法律依据、申请程序、受理部门、相关申请书格式文本以及服务事项等有关情况。

(六)工作动态。公开我局进展情况信息、工作亮点、创新点、最新举措、经验交流等有关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班子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司法局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开展,2008年年初,根据局班子成员变动的实际,我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兖州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公开制度》以及相应的制度规范,明确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通过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司法局网页,我局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并对网站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对信息的浏览。对公开的每一条信息,我们都加强审查,严把入口关,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的了解,我们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了培训教育,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知识培训长效机制,推行干部职工学习常态化、培训多样化、成长快速化的“三化”制度,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情况;

2008年度,我单位未涉及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对包括律师、公证、基层司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司法行政法制工作、组织人事、财务收支、物资采购、行政管理、审计等10余类事项进行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此外,我局还组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工作计划。设置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检举。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并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反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08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9%。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82条,规划计划信息7条,公开其他类信息58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兖州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网站地址为:

/

2.在司法行政内网上进行公布,网站地址为:

http://10.0.0.9/xianju/yanzhou/xianju.aspx

3.通过兖州市人民广播电台、济宁日报、山东法制报、山东新闻网、法制日报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因此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的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或者政务服务中心等途径及时发布。每月向区政府信息管理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登记表,保证了我局发布的文件不存在泄密的情况产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法援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网站统一负责管理,法援中心积极开展政府信息的分类、编辑、上报和归档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改善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因我局有关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的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能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暂无此项情况。

兖 州 市 司 法 局

200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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