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11:15:4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写。包括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收费及减免、申请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兖州区九州东路189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446030;传真:0537-3446000;电子邮箱:yzmsk@163.com)。

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5年度,我局按照深化公安改革的要求,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改革,主动公开行政信息,努力建设规范化公安机关,打造阳光警务公安机关。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15年度,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指挥中心秘书科和民意通办公室具体负责,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邵继臻局长和分管领导姜治洲多次调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让每名工作人员都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种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注意强化不应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民警受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把关的原则,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三、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公开了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公安局职能、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户籍办理、机动车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栏目。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宣传栏等载体平台,2015年共办理群众咨询条数为4409条,全部予以及时答复。

二继续推进窗口服务工作建设。户籍、车管、外事等各公安办事窗口本着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工作原则,积极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办理各项业务。2015年度,办理户籍业务13391人次,审核二代证信息44809条,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12357人次,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3887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44442辆,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补换证17174人,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三是坚强政务信息工作。通过兖州公安微博、山东民生警务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时时公开公安信息,接受群众咨询,兖州公安微博发博量为305条,主动向群众公开公安政务工作信息。

四是做好公众媒体信息发布工作。通过《人民公安报》、《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兖州专刊》、兖州电视台、兖州广播电台等国家、省、市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6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由于公安微博和民生警务平台发挥重要信息公开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有所下降,工作办理各类证件120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6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区公安局按照《兖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2015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兖州区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撰写、审查、签发,确保所有信息的保密性。开展内部检查3次,组织人员巡查微博和门户网站6次,未发现违规泄密行为。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十、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接市局案件办理咨询平台,及时公开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变化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群众提供方便;严格依程序,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凡符合规定,一律按时公开;不属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明确答复;不属本部门信息,依法告知获知途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济宁市兖州区公安局

2016年1月26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