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0 14:4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区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收费及减免、申请办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兖州”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兖州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兖州区九州东路189号,邮编:272100,电话:0537-3446030,传真:0537-3446000,电子邮箱:yzmsk@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度,我局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建设规范化公安机关,实现阳光警务建设目标。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2013年度,区公安局继续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明确由专人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确保及时将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公开。

(二)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依,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种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注意强化不应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公开了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公安局职能、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户籍办理、机动车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栏目。201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宣传栏等载体平台,共为群众办理咨询146条。其中,咨询类131条,投诉类7条,建议类8条,全部按时答复。

(二)继续推进窗口服务工作建设。首席警察、户籍、车管、外事等各公安办事窗口本着政务公开、服务于民的工作原则,积极接受群众咨询,认真办理各项业务。2013年度,共办理户政业务30余万件,出入境业务9600余份,车管业务3.2万余份,接受咨询6.2万余人次。

(三)深化民意主导警务工作。增设民意主导警务办公室,开设@兖州公安新浪微博,公开公安工作最新动态信息,接受网上群众咨询。2013年,兖州公安微博共发布博文5311条,通过微博办理群众诉求共21条,其中求助类7条,建议类5条,咨询类9条。

(四)做好公众媒体信息发布工作。通过《人民公安报》、《新华网》、《大众日报》、《齐鲁晚报》、《济宁日报兖州专刊》、兖州电视台、兖州广播电台等国家、省、市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71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办理各类证件131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30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严格相关要求,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区公安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区公安局按照《兖州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2013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八、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民意主导警务工作。2014年度将继续加强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继续发挥民意通警务平台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强大效能,扩大宣传面,受理和解决群众咨询,争取让民意主导警务工作发挥更强、更大的作用。

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制度和保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三增加人员,进一步强化公开职能。整合信息公开办公室和民意主导办公室工作职能,将人员和工作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

 

兖州区公安局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