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F1-F11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基本编码:88d2dba2-bb3f-4f6a-8d6f-38889b08b374113708120042158424
实施编码:1137081200421584244372009149002
事项版本:12405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F1-F11公安综合服务窗口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1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送达方式 | 无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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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需要查找户籍档案的1个工作日,系统能查到的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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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名称 | 户籍证明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户籍证明.jpg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户籍科窗口F10 电话:0537-344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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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无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本人或亲属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 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2 | 纸质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办结 | 对审查通过的进行办理。对审批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 0 | 审查通过的,出具证明。 |
| 审查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对需内部核查但无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并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0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 |
| 受理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1 | 进行受理。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 | 无 | 无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无 | 无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委托他人办理的问题? |
| 解答 | 本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亲属办理,在原材料的基础上提交一份委托书即可。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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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2楼户籍科窗口F10
电话:0537-3446090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