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调查结果批准及核备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基本编码:JN370882SL371019012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22614371019012000

事项版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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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济宁市兖州区水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兖州区水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表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17987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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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制定机关 水利部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第9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水利部第9号令,1999年3月4日施行) 第十五条: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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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项目法人已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2、对查处的事故的责任单位,已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3、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请示报告 调查报告 原件 2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调查结果批准及核备 20工作日 是否批准及核备

流程图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调查结果批准及核备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无
解答 无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三楼联办窗口G08
    电话:0537-341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