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大楼16楼1616室
基本编码:JN370882ZJ370217019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488Q4370217019000
事项版本:11
基本信息
| 承办机构 | 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是否网办 | 否 |
| 网办深度 | 运行系统 | 无 | |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大楼16楼1616室 |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无 |
| 送达方式 | 公告送达、其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
| 办理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办理形式 | 无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6621700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行政许可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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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6年0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2016年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按《行政处罚法》法定时限内 |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 0537-341307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 0537-3431049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
| 解答 |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6621700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