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大楼16楼1616室

基本编码:JN370882ZJ370217019000

实施编码:11370812004322488Q4370217019000

事项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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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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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内容
  •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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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济宁市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是否网办 否
网办深度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 济宁市兖州区扬州南路2号人防消防大楼16楼1616室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无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其他、邮寄送达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数量限制 无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否
咨询方式 电话:0537-6621700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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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行政许可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 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2019年4月23日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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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令号(文号) 2006年03月22日建设部令第149号,2016年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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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按《行政处罚法》法定时限内 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流程图

流程图.docx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 0537-341307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0537-3431049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如何进行法律救济?
解答 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方式

  • 电话:0537-6621700